产权人:张作森,身份证号:230303xxxxxxxx571X。房屋坐落:恒山区大恒山办青松委12组,产权证号:05929,面积31.5平方米。因产权证丢失,申请公告作废。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:2561837
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